农业与农村发展支持项目贷款
亚洲开发银行(ADB)融资农业部门发展项目贷款——用于发展农业增值产业链,支持出口导向型及进口替代型产品和生产,扩大农产品加工能力,并加强原材料采购供应链.
产品条款
产品条款图格里克
贷款最高额度相当于150,000–1,500,000美元的蒙古图格里克(MNT)
贷款期限最长 84 个月
贷款利率(年利率)9.0%
贷款发放手续费按已发放贷款金额的0.5%收取
加成利率加成利率等于基准利率的 20%
抵押物具备足以保障贷款金额的抵押物。
变更初始条件手续费按贷款余额的 0.3%收取,最高不超过1,000,000蒙古图格里克(MNT)。
申请费0 蒙古图格里克(MNT)
宽限期最长 24 个月
其他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承担项目总成本至少15.0%的融资。

贷款金额最高60.0%可由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

贷款实际年成本: 9.94%

申请条件
  • 根据蒙古国相关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制公司(JSC)、有限责任公司(LLC)或合作社;
  • 蒙古方持股比例不低于50%;
  • 在相关行业持续经营至少2年;对于新设立企业,应已完成开展项目所需的全部基础性研究;
  • 根据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净利润率应高于2.5%;
  • 具备足以覆盖贷款金额的抵押物;
  • 有能力以现金或其他形式自有资金承担项目总成本的至少15%;
  •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应高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应高于9%;
  • 项目投资回收期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前完成;
  • 已落实稳定、可靠的原材料供应来源;
  • 如项目涉及购买或租赁土地、建筑物及设施,相关各方须签订正式的购买或租赁合同;
  • 已完成项目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
  • 开展对环境无不利影响的经营活动,并符合蒙古国及亚洲开发银行(ADB)的环境要求;
  •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并维持规范的劳动关系;
  • 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无贷款被列为不良贷款的历史,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 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 贷款申请表;
  • 企业法人国家注册证书及公司章程;
  • 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
  • 批准申请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 法定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 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 经审计机构及税务机关确认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收入和支出的相关材料;
  • 证明贷款用途的相关文件,包括与贷款用途相关的合同及协议;
  • 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