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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投资
投资是指在蒙古境内投资于营利性实体股本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外国投资者是指在蒙古国投资的外国法人或个人(非在蒙古国永久居住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以及在国外永久居住的蒙古国公民)。
投资税收支持
投资协议
投资超过5000亿MNT
稳定证书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特许权使用费
自由经济区
前5年免税
中小企业
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在下列情况下,进口机械设备在建设期间可免征关税,最高可按“0”税率征收增值税:
建造建筑材料、石油、农产品加工和出口产品工厂;
为含有纳米、生物和创新技术的产品建造工厂;
建设发电厂和铁路。
非税投资支持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非税投资支持。 这些包括:
以合同方式占有和使用土地,最长期限为60年,根据原协议条款延长一次,最长可达40年;
支持投资者在自贸区、产业园、科技园开展投资活动,并提供优惠的登记和检查手续;
支持实施基础设施、产业、科教等建设项目,增加外国劳务和专家的数量,免收就业费,以简化程序签发相关许可证;
支持创新项目融资,为外向型创新产品生产提供融资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向在蒙古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发放多次往返签证和永久居留许可;
法律规定的其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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