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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

法人实体管理人变更(执行经理、董事长、负责人)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1

УБ-03, УБ-12 申请表 下载链接 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2

国家印花税支付凭证 – 本地企业法人进行变更应缴纳1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 外资企业进行变更应缴纳40000蒙图印花税

– 宗教组织进行变更应缴纳4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 如果重新领取营业执照时,应缴纳88000 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1101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蒙古国政府2020年第230号决议)

3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若丢失原营业执照,需记载于决定,并登日报公告,携带公告报纸

4

决定(决议) ,会议记录 (一份)

决定(决议)作出后十五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决定(决议)应记载:
– 解除原管理人员,并选任新管理人员。
– 对于公司,则股东(会)或授权董事会作出决定(决议),对于协会(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宗教组织,章程无另外规定则理事会作出决定(决议), 对于合伙、合作社,则全体成员会议作出决定(决议) ,并签字盖章确认。
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管理人员,应作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签署。
更换子公司执行经理时,需提供股东会决定(决议)。
对于政府组织,国家特别服务机关,则法定授权单位解除原管理人员,任命新管理人员决定。(原件或核证副本)

5

外籍公民护照复印件 新任执行经理、董事会、理事会长(主席)等人员为外籍公民的,则该公民护照复印件。

6

主管部门许可 经营银行,保险,审计、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储蓄信用合作社等业务,需提供财政部,金融协调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许可。

7

税务机关证明 《法人国家登记法》第 10.6 条。

·    如果文件是用外文制作的,则必须翻译成蒙古文并认证。

·    如果是在国外制作的,则必须有认证证书由公证处或领事认证。

以下人员可提交申请:

  • 执行管理机构
  • 创始人
  • 无需经委托授权书之授权职工
  • 其他经委托授权书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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