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贷款 - 回购 /出口/
该产品为支持并提供给中小企业和出口型企业(矿产品除外)的贷款产品
产品条款

条款

产品条款*

产品 中小企业贷款 – 回扣 /出口/ 
贷款额 / 证券化 / 上至 3,000,000,000 蒙图
贷款利率 /年/  10.50% /Репо арилжааны хүү + 4 нэгж хувиас хэтрэхгүй/
贷款期限 /月/ 上至 2 年
贷款手续费 不超过新发放贷款额的1%也即 1,500,000 蒙图
惩罚利率 等于基本利率的20%
申请费 30,000 蒙图
免缴本金期限  不少于6个月 
其他 蒙古央行的其他要求
调取贷款数据库资料 /审核贷款时/ 个人 – 1,000 蒙图

公司 – 1,000 蒙图

*-Монголбанкны тушаал, шийдвэрийн дагуу бүтээгдэхүүний нөхцөл тухай бүр өөрчлөгдөнө.  产品条款将随蒙古央行的政策变动

*注:“直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调取贷款数据库参考资料手续费已降至 0蒙图(MNT)”

资质要求
  • 达到回购融资资金提供方蒙古央行的相关资质要求;
  • 根据《中小企业支持法》,企业员工数量达到200人,年营业额达到25亿蒙图的个人或企业;
  • 从事于出口贸易、工业、服务业、员工共数量达到200名的零售业等领域;

请点击此处请点击此处以了解蒙古央行的相关政策与要求。
请点击此处以获取更多信息。

所需材料
  • 申请贷款公函 /需提及贷款额、贷款利率、时间期限以及抵押资产等信息/
  • 贷款申请 /由银行提供表格/
  • 关于贷款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需提及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时间期限、抵押资产等信息以及合同签署人的授权书/ 
  • 公司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副本/带有国家登记局公章/
  • 合同授权签署人(创始人、总裁、首席执行官等)的身份证副本,借款人表格(法人)
  • 业务开展许可、商业计划以及其他手续资料 
  • 有关贷款用途的信息、合同、项目计划等 
  • 相关市场信息以及竞争者信息 
  • 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
  • 法院判决执行局开具的证明/以持有人名义/
  • 国家登记总局证明/以企业即股东名义/
  • 经审计机关审核的企业财务报表/包含过去四季度以及截至年底的财务信息/
  • 截至年底的财务报表中应包括:应收账款列单、流动资产列单、固定资产详细列单、负债明细、销售明细、产品单位成本、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 账单 /过去12个月/
  • 所抵押不动产的产权证明/若抵押资产属于其他企业名下资产,则需提供该企业的执照、公司章程副本、资产抵押同意书或决议/
  • 所抵押不动产的相关参考证明/含有详细历史记录/
  • 所抵押土地的产权证明、合同以及地籍图
  • 所抵押汽车、机械设备的证明
  • 若要购置不动产需提供付税证明
  • 若有其他银行或给银行金融机构的未偿还贷款,需提供相关的贷款合同及贷款账户账单
  • 其他必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