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1. УБ-03, УБ-12 申请表 下载链接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2. 法人核名 由授权代以线下或线上形式向国家登记机构提交法人名称注册申请。

●        须遵循蒙古国政府2018年339号决议的附录《法人核名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20年245号决议完成修订。

●        须依据《民法》第27条第3项条款在国家登记局完成注册

●        线上申请通过 https://www1.e-mongolia.mn/ 网址提交申请

3. 国家印花税以及服务支付凭证   -何明服务费10,000 蒙图

付费账户为郭勒穆特银行1401001101,完成后需提供付费凭证

/蒙古国政府2020年12月23日第230号决议/

– 印花税 44,000 蒙图

付费账户为郭勒穆特银行1401002649,完成后需提供付费凭证
/《国家印花税发》 15.1.1/

– 发行印章及印章编号服务费10,000 蒙图

付费账户为郭勒穆特银行1401001101,完成后需提供付费凭证
/蒙古国政府2020年第230号决议附录/

4. 创始人决定/决议/,

1 份

 

 

/需在核名后的30天内完成国家登记局登记程序/

 

 

创始人决定/决议/包含:

– 创立公司

– 地址、电话号、经营范围/填入无需特殊许可的经营活动/

– 股本金额、名义价格和股份数量

-执行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执行管理人员可为创始人本人/

– 经办公章的公司章程

决定/决议/等章程须含有创始人签名

若需设立董事会:

–   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 需提供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   董事会需通过决议选定董事长,其余成员应提供签名确认

若创始人为法人单位:

–  提供创立子公司决议,决议须含有各股东的签字确认。母公司执照、章程副本。

5. 公司章程 /2 份/ 根据《公司法》第16.2条,创始人须在章程上签字  http://www.legalinfo.mn/law/details/310
6. 外国公民提供护照副本 若创始人、执行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等具备相关资质人士为外国公民,则须提供护照副本
7. 法人注册地址证明 不动产产权证明/副本/、租赁合同/可以创始人家庭地址注册/
8. 资产证明 在公司账户存入款项的证明/账单/,存入金额无上限或下限
9. 申请人资质要求:

·         执行管理层人员

·         创始人

·         无需授权而具有充分资质的人员

·         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设立外资企业
序号 所需材料

说明

1 UB-03, UB-12, UB-13表格(一份) 登入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网站下载表格,或从国家注册登记人员领取表格后填写。
2 确认企业法人名称 申请企业法人名称将可以亲自向国家注册登记局或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

  • 应遵循蒙古国政府 2018 年第 339 号决议批准的“核实法人实体名称条例”。 蒙古国政府通 2020 年第 245 号决议已修订。
  • 根据蒙古国《民法》第27.3条款在国家注册登记局注册登记。
  • 通过电子方式办理时

登入https://www1.e-mongolia.mn/ 网站注册登记后,发送企业法人名称。

3 支付国家印花税及服务费的银行凭证  – 名称确认服务费为 10,000 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蒙古国政府于2020年12月23日第230号决议)

– 国家印花税为 750,000 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750000蒙图印花税的凭证

(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 缴纳公司印章监督编号手续费10,000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1101缴纳手续费的凭证

(蒙古国政府2020年第230号决议)

4  

创办人决定(决议),会议纪要一份

 

 

 

(确定名称之后,应在30日之内进行登记)

 

创办人作出的设立公司决定须书写如下内容:

–  关于设立公司

–  地址、电话、经营业务(书写不需特别许可证的业务领域);

–  投入资金金额、股权价、股数;

–  任命首席执行官(书写姓名、护照号/身份证号码)(创办人可任命自己为首席执行官);

–  附件公司章程

股东决定(决议)、公司章程须创始人签字

若创办人是法人,设立子公司(联属)公司的决定,应当由股东签字确认。

-母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根据蒙古国第16.2条款规定事项,起草章程

-(蒙文版2份,外语版1份)

6 合同 创始人为2人或以上的,需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公证。

(蒙文版2份,外语版1份)

7 投资证明 根据蒙古国《投资法》第3.1.5条每位外国投资人的投资额超过十万美元或等额蒙图的企业;外国投资人以资金、现金、资产、知产投入投资的,从国外转到资产的银行凭证,账户流水单、海关手续、由有权机关颁布的凭证;
8 企业法人的办公地址证明 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 护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
如果文件是用外语书写的,则必须翻译成蒙古语并进行认证。 如果文件在外国办理的,则必须由领事馆或外交代表处证明。
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1

УБ-04, УБ-12 申请表 下载链接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2

国家印花税支付凭证 – 缴纳20000蒙图印花税

–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
(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缴纳公司印章监督编号手续费10000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1101缴纳手续费的凭证
(蒙古国政府2020年第230号决议)

3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营业执照上记载关于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的内容
如果创办人是外国法人实体,公司营业执照、章程的复印件(蒙古国《民法》第29.4条款)

4

股东决定(决议)一份 创办人决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股东、协会(非政府组织),基金情况下,董事会,在合伙企业或合作社的情况下,股东会的决定)

– 关于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
– 任命管理人员;
– 代表处、分支机构住所地、联系方式;
– 附件批准代表处规章制度。

5

代表处规章制度(一份) 代表处、分支机构的规章制度应书写住所地、联系方式和经营范围。

蒙古国《民法》第29.2条款法人的分支机构是设立在法人住所地之外并行使法人的全部或部分职能的独立部门。

蒙古国《民法》第29.3条款,法人的代表机构是设立在法人住所地之外,维护其合法权益,以其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的独立部门。

6

护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外国人时,需要护照复印件。

7

办公地址证明 代表处、分支机构的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8

税务机关证明 《法人注册登记法》第10.6条款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从主管部门颁发的书面许可(例如:银行、保险、审计、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储蓄信用合作社经营业务时,应从财政部和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许可)
执行经理、创办人、无授权代表的官员和其他授权代表人有权提出申请。
公司法人变更(增加、减少)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1

УБ-03, УБ-12 申请表 登入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网站下载表格,或从国家注册登记人员要领取表格后填写。(表格上须盖章)第一次或最终所有人发生变更时,填写УБ-12表格。

2

国家印花税支付凭证 – 国内企业法人进行变更应缴纳1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  外资企业进行变更应缴纳4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 如果重新领取营业执照时,应缴纳88000 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1101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3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若丢失原营业执照,需记载于决定,并登日报公告,携带公告报纸。

4

决定(决议) ,会议记录 (一份)

决定(决议)作出后十五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股东在转让股权决定须书写如下内容:

-书写根据何种协议,从谁转让给谁、转让金额、股份数、股份比例、并由双方在签订合同上签字。

在受让股东和该公司其他股东作出的股东决议书写如下内容:

– 如果变更执行经理时,免职原执行经理,并重新选新执行经理;

– 法人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股本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在章程上签字并附上附件。

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时,应作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签字
转让方或者受让方是企业法人时,应作出股东决定(决议),并由公司股东签字。 ( 必要时,应书写关于代表公司签署的合同、决定、决议和公司章程上签字的权利给予授权人的内容)

5

送达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证据 创始人、股东、授权人缺席股东会时,依法律法规通知会议的证据。

6

做公证的合同或者继承证明 出具关于转让决定之日起,应签订蒙古国《民法》规定的有关协议并进行公证。 ( 转让协议、赠与写于、买卖协议 )

7

公司章程2份 在公司章程中反应《公司法》第 16.2 条的规定的内容

8

外籍公民护照复印件 新任执行经理、董事会、理事会长(主席)等人员为外籍公民的,则该公民护照复印件

9

企业法人的办公地址证明 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创始人的住宅地址注册登记)

10

主管部门许可 经营银行,保险,审计等业务,需提供财政部,金融协调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许可。

11

 

税务机关证明

 

《法人国家登记法》第 10.6 条(持有矿产许可证的法人最终所有人及其股份、参与权和表决权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出具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已缴纳相关税款)
·    如果文件是用外文制作的,则必须翻译成蒙古文并认证,如果是在国外制作的,则必须有认证证书由公证处或领事认证。
·    执行管理机构、创始人、无需经委托授权书之授权职工可提交申请。
公司股本变更(增加、减少)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1

УБ-03, УБ-12 申请表 下载链接 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2

国家印花税支付凭证 -国内企业法人有关变更费用10,000蒙图
缴纳Golomt银行1401002649账户付款单
– 外资企业法人有关变更费用40,000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国家印花税法第15条款)

-新营业执照申领费88,000蒙图
Golomt银行1401001101账户付款单
(蒙古国政府于2020年第230号决议)

3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若丢失原营业执照,需记载于决定,并登日报公告,携带公告报纸。

4

决定(决议) ,会议记录 (一份)

决定(决议)作出后十五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决定(决议)应载明出资资本变更情况,批准新修章程(章程增减修改),并由股东签字确认。
公司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应作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签署。
股东是法人时,需出具该法人出局的股东决定(决议)。

5

新修订公司章程(两份) 新章程应载明出资额变更情况
拥有两名或以上股东的外资公司,股东间需签订新协议。(一份)

6

经批准财务报表(一份) 经所在区财政、国家基金处批准。 ( 若未到报告季度,可以准备一份纸质中期报表,并经所在区财政、国家基金处批准 )
若外资公司由于外国投资者加入以增资:则提供 确认从国外汇入资金的银行证明函、账户明细、报关单

7

主管部门许可 经营银行,保险,审计等业务,需提供财政部,金融协调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许可

8

税务机关证明 《法人国家登记法》第 10.6 条
·    如果文件是用外文制作的,则必须翻译成蒙古文并认证

·    如果是在国外制作的,则必须有认证证书由公证处或领事认证

法人实体管理人变更(执行经理、董事长、负责人)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1

УБ-03, УБ-12 申请表 下载链接 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2

国家印花税支付凭证 – 本地企业法人进行变更应缴纳1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 外资企业进行变更应缴纳40000蒙图印花税

– 宗教组织进行变更应缴纳4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 如果重新领取营业执照时,应缴纳88000 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1101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蒙古国政府2020年第230号决议)

3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若丢失原营业执照,需记载于决定,并登日报公告,携带公告报纸

4

决定(决议) ,会议记录 (一份)

决定(决议)作出后十五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决定(决议)应记载:
– 解除原管理人员,并选任新管理人员。
– 对于公司,则股东(会)或授权董事会作出决定(决议),对于协会(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宗教组织,章程无另外规定则理事会作出决定(决议), 对于合伙、合作社,则全体成员会议作出决定(决议) ,并签字盖章确认。
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管理人员,应作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签署。
更换子公司执行经理时,需提供股东会决定(决议)。
对于政府组织,国家特别服务机关,则法定授权单位解除原管理人员,任命新管理人员决定。(原件或核证副本)

5

外籍公民护照复印件 新任执行经理、董事会、理事会长(主席)等人员为外籍公民的,则该公民护照复印件。

6

主管部门许可 经营银行,保险,审计、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储蓄信用合作社等业务,需提供财政部,金融协调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许可。

7

税务机关证明 《法人国家登记法》第 10.6 条。

·    如果文件是用外文制作的,则必须翻译成蒙古文并认证。

·    如果是在国外制作的,则必须有认证证书由公证处或领事认证。

以下人员可提交申请:

  • 执行管理机构
  • 创始人
  • 无需经委托授权书之授权职工
  • 其他经委托授权书授权人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1

УБ-03, УБ-12 申请表 下载链接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2

国家印花税支付凭证  -国内企业法人进行变更应缴纳1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 外资企业进行变更应缴纳40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 如果重新领取营业执照时,应缴纳88000 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1101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蒙古国政府2020年第230号决议)

3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若丢失原营业执照,需记载于决定,并登日报公告,携带公告报纸

4

决定(决议) ,会议记录 (一份)

决定(决议)作出后十五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对于公司,则股东(会)或授权董事会作出决定(决议),对于协会(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宗教组织,章程无另外规定则理事会作出决定(决议), 对于合伙、合作社,则全体成员会议作出决定(决议) ,并签字盖章确认。
决定(决议)应载明有关业务范围变更,并附录批准依变更修改之新章程。
公司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应作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签字。

5

新修订公司章程(两份) 新章程应载明业务范围变更情况
拥有两名或以上股东的外资公司,股东间需签订新协议。(一份)

6

特别许可证 若增加特别许可业务,则携带主管部门颁发的特别许可证书原件或经公证复印件。

7

税务机关证明 《法人国家登记法》第 10.6 条

·    如果文件是用外文制作的,则必须翻译成蒙古文并认证

·    如果是在国外制作的,则必须有认证证书由公证处或领事认证

以下人员可提交申请:

·      执行管理

·      创始人

·      无需经委托授权书之授权职工

·      其他经委托授权书授权人

延期外资企业经营期限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法律法规条款)

1 УБ-03 申请表 下载链接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2 国家印花税支付凭证  -外资企业应缴纳75000蒙图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 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如果重新领取营业执照时,应缴纳88000 蒙图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1101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原件)

(蒙古国政府2020年第230号决议)

3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延期公司经营业务期限,将在营业执照负面上记载延期公司经营业务期限的内容。
4 必要时需要授权委托书 创始人或执行经理不能出席时,应做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 税务机关证明 《法人国家登记法》第 10.6 条
以下人员可提交申请:
· -执行管理机构
· 创始人
· 无需经委托授权书之授权职工
· 其他经委托授权书授权人

提供服务地址:

国内企业法人实体是:国家注册登记总局服务三号栋楼二楼法人国家注册登记处

外资企业法人实体是:青格尔泰区,联合国姐,政府二号栋楼后面,投资蒙古中心

服务时间:
外资企业法人实体是: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注册登记。(《法人国家登记法》第21.6条)

 

 

领取印章编号

序号

所需材料

参考建议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代表处、外国法人代表处

1

УБ-03 申请表 下载链接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x.php/les-newlist/download

– 缴纳10000蒙图的印花税
在Golomt 银行账号1401002649缴纳手续费的凭证
(蒙古国《印花税法》第15条

2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若丢失原营业执照时,登日报公告,携带公告报纸

3

对于政府部门、组织 – 审批该企业组织结构及人员的决议及指令的复印件

– 政府秘书处签发的盖章许可

– 对于政府内部部门,将向上级机关的申请请求

不享有法人实体 (业主委员会、环境合作伙伴、项目)

1

公函(请求) –  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正式公函(关于选举业主委员会长的会议纪要)

–  合伙企业的情况下,由合伙人签署的请求

–    对于项目时,由管辖政府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指令)、公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业主委员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税务机关证明 关于在该企业法人在管辖税务局已注册登记,拥有纳税人识别编号证明

企业法人组织结构

1

决议(决定)

公函

由所属上级单位签字盖章的决议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所属上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者外国人时需要护照复印件

执行经理、创办人、无授权代表的官员和其他授权代表人有权提出申请

以下人员可提交申请:

·         执行管理人

·         创始人,股东

·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创始人和股东的法人实体,由法令或决定授权的人

·        其他经委托授权书授权人